依据名称 |
制定机关 |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原文下载地址 |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 |
国家宗教事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国家宗教事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8号 |
第四条
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宗教活动场所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应当报为其办理宗教活动场所登记的宗教事务部门(以下称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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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 |
国家宗教事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国家宗教事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8号 |
第四条
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宗教活动场所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应当报为其办理宗教活动场所登记的宗教事务部门(以下称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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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空白样表 |
示范文本 |
材料来源 |
来源说明 |
是否可告知承诺 |
宗教活动场所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年度预算备案表
|
原件 |
2份 |
纸质版和电子版
|
必要
|
无 |
空表下载
|
样表下载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参照范本,结合本场所实际撰写。 |
否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审批标准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受理 |
对申请人条件和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 |
5 |
受理或者不予受理 |
审查 |
对申请人提交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内容审查 |
内容真实,符合本宗教活动场所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可执行性。 |
10 |
同意备案或者不同意备案 |
决定 |
出具同意备案或者不同意备案的文件,反馈给申请人。 |
已经审查作出同意备案或者不同意备案的决定 |
5 |
同意备案或者不同意备案的文件 |
行政复议
部门:平度市人民政府复议办公室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北京路379号(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416房间)
电话:0532-87365151
行政诉讼
部门:平度市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青岛路103号
电话:0532-80817575
暂无行使内容
暂无中介服务
问题: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主要包括哪些任务?
回答: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主要包括下列任务:(一)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本场所的财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二)进行会计核算处理,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实施财务公开,如实反映本场所财务状况;(三)合理编制预算,统筹安排、节约使用资金,保障本场所正常运转;(四)规范本场所收支管理,严格审批程序;(五)规范本场所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维护合法权益。
问题: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的原则是什么?
回答: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应当坚持依法依规、真实完整、安全有效的原则。
问题:哪些部门可以对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制度进行监督管理?
回答:宗教事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检查制度执行情况,督促存在问题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整改,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宗教事务部门、财政部门以及有关政府部门可以组织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财务、资产检查和审计。
宗教团体应当协助、督促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并执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帮助财务管理存在问题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整改。
宗教活动场所应当接受宗教事务部门、财政部门以及有关政府部门对其财务管理的指导、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