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平度市

政务服务

事项类型
XK
所属部门
平度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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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易感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审批
实施主体 平度市农业农村局 承办机构 市动物卫生与农产品质量监督所
基本编码 000120340000 实施编码 11370283005171538M4000120340000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0 办件类型
事项版本 10 事项状态 5
服务对象 1,2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0 办理形式 0,2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办理结果类型 99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送达方式 5
行使层级 4 权限划分
实施主体性质 1 数量限制
权力来源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法定时限 20 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四十二条 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四十五日;四十五日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7号) 第二十七条 输入到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相关易感动物产品,应当在输入地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定的地点,按照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有关检疫要求进行检疫。检疫合格的,由当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证明。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7号) 第九条 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相关易感动物、易感动物产品的,货主除按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向输出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外,还应当在启运三天前向输入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输入易感动物的,向输入地隔离场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输入易感动物产品的,在输入地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定的地点申报。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7号) 第二十六条 输入到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相关易感动物,应当在输入地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定的隔离场所进行隔离,隔离检疫期为三十天。隔离检疫合格的,由隔离场所在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证明;) 承诺期限 3 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不收费 联办机构
办理方式
办理结果名称
网办深度
本事项支持 1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北京路379号平度市政务服务中心(平度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B区1楼7号综合受理窗口
电话:0532-88371509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北京路379号平度市政务服务中心(平度市民服务中心4号楼)B区127室
电话:0532-87364003
受理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北京路379号平度市政务服务中心(平度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B区1楼7号综合受理窗口
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春夏14:00-17:30,秋冬13:30-17:00(工作日提供午间延时服务,除法定节假日外提供双休日预约服务)
  •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受理条件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法律救济
  • 行使内容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7号) 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运输相关易感动物、动物产品的,除附有输出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证明外,还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取得动物检疫证明。 查看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输入到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动物、动物产品,货主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经检疫合格的,方可进入。 查看原文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7号) 输入到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相关易感动物产品,应当在输入地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定的地点,按照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有关检疫要求进行检疫。检疫合格的,由当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证明。 查看原文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7号) 输入到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相关易感动物,应当在输入地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定的隔离场所进行隔离,隔离检疫期为三十天。隔离检疫合格的,由隔离场所在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证明; 查看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执行监督检查任务,可以采取下列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者阻碍:……(三)对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动物和动物产品,具备补检条件的实施补检,不具备补检条件的予以收缴销毁;(四)查验检疫证明、检疫标志和畜禽标识……。 查看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依照本法规定,对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活动中的动物防疫实施监督管理。 查看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五)未经检疫合格,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动物、动物产品的……。 查看原文
暂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1、申报检疫的,应当提交检疫申报单以及农业农村部规定的其他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空白样表 示范文本 材料来源 来源说明 是否可告知承诺
山东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过境)易感动物、动物产品申请单 原件 2份 纸质版和电子版 必要  空表下载 样表下载 申请人自备 自行打印通过手机app上传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审批标准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受理 对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受理,否则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符合申报要求 1个工作日
审核决定 对受理的材料进行再次审核,通过或不予通过。 符合要求 1个工作日
办结 对审核通过的材料办结。 符合要求 1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
部门:平度市人民政府
地址:山东省平度市北京路379号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416室(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532-87365151
行政诉讼
部门: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平度市人民法院、莱西市人民法院、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地址:青岛市即墨区流浩河三路8号、平度市青岛路103号、莱西市黄海路5号、青岛市市南区朝城路35号
电话:0532-85559737(即墨区人民法院)、0532-80817600(平度市人民法院)、0532-83109363(莱西市人民法院)、0532-82978801(铁路运输法院)
暂无行使内容
暂无中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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