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名称 |
制定机关 |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原文下载地址 |
《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1999年12月16日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2014年9月26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 |
第三十一条
逐步建立和完善具有本省户籍的八十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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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1999年12月16日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2014年9月26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订 |
第三十一条
逐步建立和完善具有本省户籍的八十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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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1996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
第三十三条
第二款
国家鼓励地方建立八十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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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空白样表 |
示范文本 |
材料来源 |
来源说明 |
是否可告知承诺 |
户口本
|
原件 |
1份 |
纸质版
|
必要
|
无 |
空表下载
|
样表下载
|
申请人自备 |
个人持有 |
否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审批标准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受理审核 |
受理群众提交的申请材料 |
户籍在本地,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
1个工作日 |
汇总登记 |
行政复议
部门:平度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凤台街道北京路379-1号(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336室)
电话:0532-87365151
行政诉讼
部门:平度市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东阁街道青岛东路103号
电话:0532-80817575
暂无行使内容
暂无中介服务
问题:不满80周岁能否领取高龄津贴?
回答:不能领取。
问题:户籍不在本地能否在本地领取高龄津贴?
回答:户籍不在本地不能在本地领取高龄津贴。应向户籍地申请领取高龄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