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名称 |
制定机关 |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原文下载地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1995年3月通过,2015年12月第一次修正,2021年4月第二次修正 |
国家对发展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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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1995年3月通过,2015年12月第一次修正,2021年4月第二次修正 |
国家对发展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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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空白样表 |
示范文本 |
材料来源 |
来源说明 |
是否可告知承诺 |
山东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等推荐审批表
|
原件 |
3份 |
纸质版和电子版
|
必要
|
无 |
空表下载
|
样表下载
|
其他 |
根据有关通知要求填报 |
否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审批标准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组织部审核、评选 |
认真审核各有关单位提报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选。 |
一是是否符合参评标准;二是对照评审标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 |
10个工作日 |
按照评审结果,研究通过后进行公示。 |
各有关单位上报推荐人员名单 |
各有关单位组织成立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对上报人员资料进行初步审核,无误后上报推荐人员名单。 |
认真对照评选有关要求组织审查 |
5个工作日 |
审核通过后,提报省教育厅相关处室。 |
行政复议
部门:平度市人民政府
地址:山东省平度市北京路379号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416室(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532-87365151
行政诉讼
部门:青岛市即墨区人民法院、平度市人民法院、莱西市人民法院、青岛铁路运输法院
地址:青岛市即墨区流浩河三路8号、平度市青岛路103号、莱西市黄海路5号、青岛市市南区朝城路35号
电话:0532-85559737(即墨区人民法院)、0532-80817600(平度市人民法院)、0532-83109363(莱西市人民法院)、0532-82978801(铁路运输法院)
暂无行使内容
暂无中介服务
问题:初步评选对象确定后的公示时间?
回答: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问题:为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的评选周期?
回答:每五年评选1次
问题:为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组织和个人评选实施单位?
回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教育厅